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辭職以及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滿后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未滿3年的人員;
7、正被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審查的人員;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根據黔黨發(fā)〔2011〕17號文件);
9、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加分確認及準考證發(fā)放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統一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結束后,將各職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加分情況在筆試前面向社會公示。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報名地點: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4.報名費(考務費):100元/人。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考生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畢業(yè)證書;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到在望謨縣服務期滿或望謨戶籍(生源)在外縣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需提交由縣級以上“引導辦”、“項目辦”開具的服務證明或執(zhí)基層項目服務證書;
4、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四項目人員”除外),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相關任職文件;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出具縣民政部門的當選證書。若任職文件和當選證書無原件的則由鄉(xiāng)鎮(zhèn)負責人在復印件上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另行加蓋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或政府公章,同時提供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須注明任職起止時間并簽署經辦人姓名加蓋單位公章);
5、現駐望謨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報考需提供《結婚證》、現駐部隊證明(證明須注明×年×月×日到望謨部隊服役的軍人并簽署經辦人姓名加蓋單位公章);
6、望謨縣建檔立卡精準扶貧戶填寫《2017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在檔立卡精準貧困戶考生證明》(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