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2015年1月6日至1月13日)
應聘人員同時攜帶以下材料到本人服務所在縣的縣委組織部報名: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無身份證原件的,必須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5)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相關任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
(二)資格審查及公示(2015年1月14日至1月19日)。
各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于2015年1月14日前完成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工作,核實相關材料原件。于2015年1月18日前將審查情況和具體名單上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將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在甘孜人事考試網(wǎng)公示。
(三)擬聘用人員確定(2015年1月20日至2月2日)。
各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jù)招聘條件和報名人員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本縣電視臺、公示欄等進行公示。
(四)體檢(2015年2月3日至2月5日)
相關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由擬聘用人員個人向體檢醫(yī)院繳納。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在高于原體檢醫(yī)院等級的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擬聘用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五)匯總審核(2015年2月6日至2月13日)
相關縣將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人員名單1份,登記表4份),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匯總審核。
(六)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批準(2015年3月6日至20日)
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將審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匯總,報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