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截止2013年9月20日18: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于2013年9月21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各招聘單位在9月21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由考務機構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9月18日9:00—9月22日 23:59在“都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zdy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應打印《報名信息表》供各環(huán)節(jié)使用。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考生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1:2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應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23日。市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4、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9月26日9:00—9月28日23:59期間,登錄“都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zdyrs.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六、筆試
筆試科目名稱:《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總分150分)。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2013年9月29日。
筆試時間及地點將在《筆試準考證》中注明?忌毻瑫r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未參加筆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招聘辦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依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3:1比例以內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確定并公示。資格復審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市“項目辦”、“引導辦”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年度考核情況等內容),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據(jù)西南農業(yè)人才網了解,此外,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2: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shù);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而未參加復審、遞補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市招聘辦向社會公示。